【湖北少女晨跑遇害案】打劫殺人侮辱屍體 兇手已被執行死刑

運動筆記HK 編輯部
發表於2024/02/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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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 年湖北十堰竹山縣一名 21 歲女生在附近的公園晨跑後失聯,無法聯絡到少女的雙親隨即報警,4 天後發現她的遺體,隨後警方抓住了 41 歲張某,他打劫及殺害被害者,在隔日更回到現場侮辱屍體,張某最終被法院判處死刑。

2021 年 11 月 1 日,張某在當日 7 時事先攜帶行兇用的刀具預謀搶勢,當時他看見被害人獨自上山,便尾隨她到竹山縣南山公園山頂平台處,周圍並沒有安裝攝像頭,而且人煙稀少,他趁被害人聽歌之際劫奪被害人的 IPhone 電話。過往這名罪名在 1998 因搶劫罪、強姦罪、盜竊罪被判處無期徒刑,後經減刑於 2016 年釋放,出獄後 5 年再次犯案。

死列復核裁定書也披露出更多犯罪詳情,張某挾持被害者到灌木叢中,雖然被害者反抗並呼救,張某為滅口而向她連續捅刺,從而導至被害人死亡。張某其後將電話變賣並再次回到案發現場,實施了侮辱屍體的行為,並將兇器的尖刀等物品裝進膠袋,其後下山丟棄至河道。在事件發生後,網民發現案發現場的南山公園安攝像頭。

最高法裁定,將維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,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,此外亦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;以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,並處罰金人民幣 5000 元;以侮辱屍體罪判處有期徒刑 2 年 6 個月,張某已被執行死刑。各位跑手晨跑或夜跑時記得要提高警覺性,最好與朋友結伴跑步,盡量避免去些人煙稀少的地方。